評審處主要職責:
1.負責申報咨詢和項目受理,組織項目審查,起草申報情況報告、評審方案;
2.牽頭管理基金專家庫,組織專家培訓、專家大會,起草評審指南等工作;
3.負責組織初評、復評和終審,起草評審報告并公示;
4.對需要核定的項目類別提出資助額度意見,牽頭復核擬立項項目方案及資助協議,負責立項簽約工作;
5.推進申報系統、評審系統和專家庫管理系統的功能提升與完善;
6.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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